近日,据网友向小编举报,一家生鲜微商公司名为“辰颐物语”,举报者说:“辰颐物语'原名”颐和果园”并宣布其代理商拥有超过40万名代理人,年营业额15亿美元,创始人陈小丹通过发展代理收取的代理费已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据天眼查显示,“辰颐物语”属于温州辰颐物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是陈小丹,实缴资本是1000万人民币,该公司最大股东是丽水意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也是陈小丹。

根据举报人称:“从2016年3月到2017年6月,陈小丹以个人名义将辰颐物语的代理商从1个发展到10,000多人。月流水从零增加到一千万。现在,陈小丹已经是成千上万的人称呼的“丹老板”。”
那么,辰颐物语如何从一个人发展到40万人?每年的流水如何突破15亿?举报人说了三点:“首先,支付入门费。要成为公司的代理,您需要支付338元/人的代理费。这338元中的40%被分给陈小丹,即135.2元,也就是说,仅招募40万代理人,陈小丹就得到了5408万元,其余60%是代理费,如果是基层特约代理人招募的,特代理商及其直接总代理商可分别获得30%的返利,即101.4元;如果是总代直接招募的特殊代理商,则可直接获得60%的返利,即202.8元。辰颐物语的等级分为老板陈小丹和总代和特代三个层次,但是总世代可以分为新老总代,这意味着下一个总代可以有很多个总代。40多万代理的层级远超过3级”。

“再有,存在团队计酬和拉人头。一方面,特代推荐三个月内将8个特殊代代入上家,直接晋升为总代,您可以享受下级特代拉人返利,另一方面,总代下面的特代升级后,虽然老代不能参加新代拉人的返利,但是老总代可获得该新晋总代以后业绩每单提成1元,该总代下游发展越多人的人,能获得的分成也越多。
据公开资料显示,辰颐物语仅需花费338元即可申请VIP卡,您可以使用自己的专属二维码进行推广,并享受三级分销的奖励。“例如,通过我二维码关注的客户是我的第一级客户,他们可以获得一定的消费佣金。该客户推荐的客户是我的第二级客户,他们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招募一定数量的会员后,您可以免费升级为代理,代理可以享受比会员更多的奖励系统,直接推30名会员升级经理,享受团队的4%绩效红利,并直接推100名成员晋升总监该团队的绩效红利为6%。

但是,受到40万人尊敬的“老板”陈小丹,在微信朋友圈中自豪地宣称:“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我们团队在水果电商这行的现状,辰颐物语就像一只霸道的美洲虎突然出现在羊群里,势不可当,所向披靡。”

对此,有关律师表示:“ 2016年3月3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并指出,无论传销组织如何改变其伪装策略。,只要它具有“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以认为是涉嫌传销。”
此外,根据举报者透露,辰颐物语的模式具有爆发式人员发展潜力,并在他周围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据悉,长期居家带娃的王某被琐碎的生活困扰,错过了职业成就感。在光鲜亮丽的好同学钱某的介绍下,他以338元的价格成为了辰颐物语的普通特代。付完钱后,王某感到有点愚蠢,但钱某告诉她,她只需要介绍3个人就可以进来,基本上还了全部338元。

王某知道可以通过拉头赚回338元,因此介绍了周围的所有家庭主妇李,赵和陈,因此王某成功退还了338元的入门费。但是,当王某看到钱某(也是同代)没有做任何事情,并赚了与她一样多的钱时,王某自然希望与钱某成为同样的总代,因此王某把自己的姐姐、表妹、大嫂等都拉进来。
经过不懈的努力,王某终于与钱某成为同代。但是,王某想赚得更多的钱,并防止那些被吸引的亲朋好友感到“受骗”,激励其他亲戚介绍更多的亲朋好友一起加入进来。在短短三年内就发展了超过40万名代理商,这并不难理解。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希望有关部门得到重视,小编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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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一团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