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老龄化逐渐显现的中国,“长寿药”这片蓝海正掀起巨浪,吸引着众多公司淘金,一些上市公司也借此概念市值暴增,而消费者是否在被收“智商税”也频频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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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烟酰胺单核苷酸”,也被称为NMN,在人体中NMN是NAD+的前体,其功能是通过NAD+体现,号称是能够延缓衰老的“长寿药”。
宣传文章被删除
国内厂商也闻风而动。知名直销企业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福天美仕)于2020年9月8日注册商标“TENMAX-NMN”,并推出相关的NMN产品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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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蔬果压片
在并未确定NMN有效性的情况下,天福天美仕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在对于其推出的NMN产品进行了着重宣传。
在天福天美仕官方网站(www.tenfutenmax.com.cn)“产品橱窗”栏目中对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蔬果压片的宣传描述 :“美国进口、增强型NAD+补充剂、零售价1500元”。“导致细胞衰老的真相,线粒体和DNA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受损,细胞产生能量的能力逐步丧失,从而导致衰老,而通过修复线粒体和DNA可以实现逆转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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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天福天美仕官网
在官网中关于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蔬果压片的宣传文案还称:“体内的NAD+含量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减,充足的NAD+是延缓衰老的关键。”在产品的上方和下方有描述称:“年龄保鲜、无惧岁月”“让您在40岁犹如20岁的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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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天福天美仕公众号
与此同时,在账号主体为“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为“天福天美仕”的公众号发布了题为《Tenmax-nmn|穿越时空,逆转生命时钟!》的文章,文章关键词“生物酶催化技术,进口原料,品质保障,焕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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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天福天美仕公众号
文中的产品描述:生物技术研发、营养健康、保持年轻态、焕发活力、调节代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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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已被删除
而在今日笔者再次打开天福天美仕网站和公众号发现,这两篇关于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蔬果压片的宣传文章已经全部下架。
据了解,目前在售NMN产品中均属于未完成过全部人体临床试验,大部分产品的“长寿”理论均来自于美国、日本等国研究学者发布的论文。重要的是,目前FDA也仅认可NMN的安全性,而并不是认可其有效性。
在产品有效性还未得到充分验证的情况下对其产品功效进行有误导性的宣传显然是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值得注意的是,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蔬果压片只是一款压片糖果,属于普通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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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误导性宣传遭投诉
相关法律的限制并非是天福天美仕删除宣传文章的主要原因。据报道称,有消费者天美仕会员系统购买的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果蔬压片,服用后对该产品功效产生质疑。
消费者称,在浏览天福天美仕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后,发现该产品具有延缓衰老,增强活力等功效,但是服用后并未有其宣传的功效,怀疑其产品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于是消费者致电天福天美仕客服,对其产品成分和功效提出质疑。
于是消费者将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果蔬压片送往分析测试中心,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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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
消费者就此联系了天福天美仕客服,对方也承认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果蔬压片不含有NMN(β-烟酰胺单核苷酸)成分。
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果蔬压片配料为:综合果蔬酵素粉(磷脂、奇异果酵素粉)、微晶纤维素、山梨糖醇、二氧化硅、硬脂酸镁、麦芽糊精。根据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5.2.1.2规定各种配料必须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由此可知综合果蔬酵素粉中磷脂、奇异果酵素粉含量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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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可知,1千克猕猴桃酵素粉价格可低至80元/千克。奇异果是原产中国的猕猴桃传入新西兰后新的命名。另一主要成分的大豆卵磷脂(精制大豆油过程中的副产品)价格可低至20.79元/千克。而净含量18克一盒的天美仕果蔬压片的售价为1500元/盒。
由此可见,消费者投诉是天福天美仕删除宣传文章的主要原因: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天美仕逆转因子N+综合果蔬压片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主张“退一赔三”。
曾因涉嫌传销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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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于企查查APP
据企查查APP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结果,处罚事由:我局检查人员在对徐汇区老沪闵路690号1层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在上海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并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涉嫌从事团队计酬模式的传销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案情,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拟立案查处。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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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法人林某琪(持股54%),2012年12月19日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