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花样多,参与恐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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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反传销救助中心 日期:2020-08-11T10:22:42 人气:8

参与传销活动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陷阱。

网络传销犯罪方式有哪些?

1、传统型网络传销

该类网络传销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网络来推销道具商品或拉人头发展下线营利。如长期盘踞在京津冀辽四省(市)交界区域“中国商会商务”、“中国梦”、“中绿”等传销组织,一般通过在“Boss直聘”、“58同城”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在QQ、微信群中以交友、介绍工作等为名诱骗参与人参加传销。

2、纯网络化运作的网络传销

该类网络传销从入会、发展下线、信息传递、消费返利等均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多以“虚拟货币”、 “互联网金融”等虚拟商品或纯概念运作为幌子,会员上下线之间往往互不相识。

3、线上线下同时运作的网络传销

该类网络传销通常都有实物商品,组织者通过线上捆绑线下的方式,将线上网络平台或电子商务网站与线下实体店衔接,既利用新型网络扩散,又采取传统的方式落地推广宣传,线上、线下双管齐下。

传销犯罪的特征

1

传销名目合法化。为了达到诱骗新人、混淆试听、逃避打击的目的,传销组织者往往编织“中国梦”、“扶贫攻坚工程”、 “创业、创”等合法外衣。

2

传销组织专业化。传销组织历经多年发展,其组织形式日趋完善,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管理严格。网络传销的组织领导者形成职业犯罪群体。

3

传销方式信息化。除传销人员利用在原籍的亲友、同学、同事、战友等关系通过介绍、口口相传的拉人头“杀熟”式发展下线模式外,传销人员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拉人头的方式日趋普遍,依托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以就业、谈恋爱、旅游等名义诱骗不知情人员深陷其中。

如何避免陷入“传销”

一是警惕传销组织借助虚拟网络,以“网赚”“网页游戏”“金钱游戏”“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理财投资”“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免费获利”“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多少返利多少”“互助投资”“慈善”等为幌子,通过网银缴纳入门费、网上注册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

二是警惕传销组织以政府支持、项目投资为名,打着“光伏发电工程”“资本运作”“33500工程”“西部大开发”“防洪蓄水工程”“市政建设”“国家暗中支持的秘密工程”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申购份额取得资格,发展下线牟利的“拉人头”式传销。

三是警惕复工复产、毕业季来临之际,传销组织以高额报酬为诱饵,打着企业招聘、介绍好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各种幌子,通过亲人、朋友、同学、战友等社会关系引诱到异地,采取租住居民住宅楼后串门上课“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诱骗逼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

来源:河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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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www.fcxcn.cn 反传销柔儿团队主要负责寻人,上门反洗脑,现场解救劝说。团队长期在北海现场解救1040阳光工程,资本运作传销受害者,以及全国各地协助家属寻找北派传销的孩子(因传销而常年未回家者,被控制人身自由的人群),反传区域涉及:广西,广东,深圳,福建,江西,湖南,香港,浙江.附近有需要求助可与我们联系,孙老师1371225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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